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8月8日(星期四)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
我们知道平台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密不可分,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请问在信用建设推动平台经济发展方面会采取哪些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负责人 孙伟】
谢谢您的提问。全面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于提升政府监管效能,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按照《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为平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一方面,着力做好对平台的信用监管。平台自身的信用对整个平台的信用生态至关重要。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平台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特别是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单边签订排他性服务提供合同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记入信用记录,根据信用记录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对平台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风险较低、信用较好的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对风险较高、信用较差的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引导平台诚信依法经营。
另一方面,支持和引导平台加强内部信用建设。规范平台内经营者的行为,需要大力提升平台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开放力度,依法将可公开信用信息与相关平台共享,为平台内部信用建设提供支撑保障。支持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新生态平台在内部建立健全身份认证、双向评价、信用管理等机制,鼓励平台根据信用状况,对经营者实施差别化的管理和服务措施,为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提供更多的优惠便利,对违法失信的经营者进行坚决治理乃至清理出平台,引导平台经营者规范自身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